1、办理人事代理业务应提交以下材料: 企事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证件(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同时要出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文件及其它应提供的有关材料; 单位介绍信; 所需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名单、原档案所在单位名称;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等有关材料;
2、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程序 由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工作人员持以上有效证件或材料,到我中心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立户手续,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由我中心为人事代理单位聘用人员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人事档案、人事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人事代理单位聘用人员与我中心签定存档合同,并交纳存档费; 由人事代理单位或者存档人员个人到我中心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手续; 由兵团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人事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人事代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