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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8)由单位录入的医师注册信息
(9)外省取得医师资格在本省注册须提供外省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师资格及未注册证明,在本省取得医师资格但不是我局颁发《医疗执业许可证》的机构须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未注册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