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公共服务详细信息
医师执业许可表
编辑:曾晨 出处:兵团卫生局 时间:2007-11-12 字体大小:【      

许可项目名称

医师执业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和要求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8)由单位录入的医师注册信息

9)外省取得医师资格在本省注册须提供外省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师资格及未注册证明,在本省取得医师资格但不是我局颁发《医疗执业许可证》的机构须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未注册证明。

收费标准和依据

证书费:5  

注册费:25

 

 

 

办理时限

1、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2、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部门、地点

受理部门: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兵团机关222

责任人

田霞

咨询联系电话

0991-2890319

相关表格下载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打    印】  【关闭本页

相关信息:

网站访问统计: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