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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变更执业许可
编辑:兰君 出处:兵团卫生局 时间:2007-11-12 字体大小:【      

许可项目名称

医师变更执业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变更

 

 

 

 

申报材料和要求

1、区内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4)近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5)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的拟聘用证明(7)《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2、区外至区内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4)近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5)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的拟聘用证明(7)原医师执业注册信息(8)《医师执业证书》原件(9)原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

3、区内至区外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3)拷贝原医师执业注册信息的软盘(4)现单位的聘用证明或就业协议

收费标准和依据

证书费:5  

注册费:25元(区内至区外变更不收费)

 

 

 

办理时限

1、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变更。

2、对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的,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部门、地点

受理部门: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光明路兵团机关222

责任人

田霞

咨询联系电话

0991-2890319

相关表格下载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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