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4月10日电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1485元(上一年度为1297元)。按照这一标准,乌鲁木齐市确定了2007年度参保单位社保月缴费基数:下限为891元,上限4455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分两档,最高1485元。
昨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社保局了解到,每年3月底,统计部门会公布上一年度自治区职工平均工资,社保部门以此确定下一年度职工参保月缴费基数。2007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06年全年度的工资性收入申报。工资总额是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
据介绍,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首府参保单位职工,2007年度缴费基数可按下限891元确定;高于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参保单位职工,可按缴费基数上限4455元确定。
在岗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20%缴纳;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医疗保险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交纳。
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85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月缴费金额为297元;对从事灵活就业且收入较低的人员,可按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下限891元申报缴费基数,个人月缴费金额为178.2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2006年度乌鲁木齐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73元确定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为98.65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每人每月10元。
对于使用银行卡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本年度如需变更缴费标准的(由低档调至高档或由高档调为低档),须4月20日之前到所在地社保所申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