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团新闻发言人由兵团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兵团新闻办公室主任担任。为协助新闻发言人工作,兵团办公厅确定2-3名联络员,与兵团新闻办公室一起,组成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主要职责是:定期主持召开兵团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兵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事项和涉及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根据兵团经济社会的实际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记者招待会、通气会等,向媒体公布事关全局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突发性事件的相关新闻报道工作。
(二)兵团机关各部门、各师都要设立新闻发言人。各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作为本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各师参照兵团的做法确定本师新闻发言人。为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师可为新闻发言人配备1-2名联络员,组成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师的新闻发布工作,为兵团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兵团授权,负责主持召开或参加本部门、本师有关的新闻发布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如何进行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起草新闻发布稿;根据有关规定或授权,负责组织突发事件事发地现场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管理现场采访的记者等。